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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事局 为满足我市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的需要,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决定,公开招考公务员和工作人员1154名。其中,市政府办公厅等44个市级机关招考公务员和工作人员166名,市公安局等6个市级机关的分局和直属单位招考公务员378名,和平区等19个区县的机关招考公务员和工作人员522名,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等10个基层执法单位和市法律援助中心招考工作人员8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招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市级机关招考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在区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人员,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公务员录用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考职位查询 各招考部门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报考指南》。《报考指南》由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52号)从2006年3月8日开始统一发售(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同时可通过天津人事信息网(www.tjpnet.gov.cn)查询。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为www.tjpnet.gov.cn/servant。 报名时间:2006年3月13日8:00开始至3月19日18:00结束。 缴费时间:2006年3月13日8:00开始至3月21日18:00结束。 本次公开招考,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考务费用。具体办法是: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携带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报名大厅现场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的手续。 四、考试内容、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报考市级机关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和《外语》(英、日、俄语任选一种,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通过大学外语四级及以上考试、取得博思职业英语考试三级以上证书的免试外语);报考市级机关的分局及直属单位、区县机关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报考公安、劳动保障、环保、工商、卫生、城管、统计等基层执法单位和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面试为结构化面谈、专业考试和心理素质测试。 笔试时间:2006年4月2日(具体地点及时间详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另行安排。 咨询电话:23134226 23192980 23326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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