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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津南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部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根据人事部第6号令和市、区有关规定,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2年6月30日至1989年6月30日出生); 4、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职位放宽到大学专科); 5、社会人员须具有天津市常住非农业户口,非津生源毕业生报考需符合天津市和津南区关于外地生源毕业生进津就业的有关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要求英语四级的岗位须通过公共英语四级(只发成绩单的,要求425分以上)。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07年6月18-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津南区民政局会议室(津南区月坛商厦对面区政府东院后二楼)。 (二)报名时须携带的证件: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及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007年应届毕业生需要毕业生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07年成人类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待发者,需持有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单学校出具的证明可以报考,但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持有毕业证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4、报考师范类的职位,需携带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 5、报考要求高中起点的本科学历的职位,需携带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7、报名费5元、考务费100元。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①、教育局、卫生局、广电局所属单位及文化馆的报考岗位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 ②、其他报考岗位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确定合格分数线。 2、笔试时间:2007年6月24日,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笔试合格的考生,以笔试成绩排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1:3的笔试合格者可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广电局、教育局所属单位及文化馆面试方式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三、聘用办法 考生通过面试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的总成绩排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全区统一组织。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并根据考生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对拟招聘人员由区人事局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区人事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应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及人数见附件。 (点击这里下载附件)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28392133 28390827 区招考工作监督电话:88913249 |